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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纪委县监委关于受理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检举控告的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2日 09: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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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以及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安远县纪委县监委全面受理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检举控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以及片面理解、野蛮操作等突出问题,相关政策规划衔接不紧密、工作不连续以及来回“翻烧饼”等问题,松劲歇脚、随意换频道以及“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

2.急功近利、好大喜功,违反客观规律大干快上、举债搞“半拉子工程”、不计成本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以及产业发展谋划论证不足、不顾本地资源禀赋、重项目申报、轻谋划储备和可行性论证,缺乏统筹、盲目决策,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意愿建“高大上”项目等突出问题。

3.在窗口服务和为民办事中玩忽职守不作为、任性用权乱作为,为群众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懒政怠政,对待群众口大气粗、颐指气使,以及吃拿卡要、敲诈勒索、“小鬼难缠”等问题。

4.制定实施产业配套政策不够精准有效、不注重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搞“齐步走”“一刀切”,以及产业项目管理粗放、闲置浪费等问题;蔬菜基地管理维护中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腐败问题。

5.工作层层加码、文山会海、过度留痕,考核评估、督查检查名目繁多、变形走样,不顾乡镇实际、简单赋权,以及填表报数和微信工作群、手机政务APP过多过滥等增加基层负担问题。

6.统计造假、虚报浮夸,搞“数字政绩”“虚假政绩”以及返贫摸排走过场搞形式、搞“数字帮扶”等数据造假问题。

(二)涉及惠农补贴资金、工程项目资金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7.在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中骗取套取、截留挪用以及迟拨滞拨、逾期兑付、结存闲置等问题,补贴补助标准不公开透明、分配不公、违规发放等问题,以及利用为村民办事之机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等问题。

8.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乡村振兴工程项目建设和文化产业资金管理,暗箱操作、内外勾结、权钱交易,以虚构工程、虚增工程量、多头申报项目等方式套取项目资金等腐败问题。

9.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与人社等部门内外勾结、以权谋私等腐败问题,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10.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中监守自盗、贪占挪用以及违规处置集体资产问题。

11.粮食购销领域“以陈顶新”“先收后转”、空进空出、压级压价以及粮食采收、储存、销售、消费各环节“跑冒滴漏”等损失浪费问题。

(三)国家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等重大战略举措落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12.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中,存在的责任作风不实以及制度执行、项目建设、工程管理、资金管理、建后管护不到位等六方面问题。

13.党员干部违法占用耕地及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帮扶政策落实不到位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4.挪用、套取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15.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项目管护不力,后续扶持和服务设施跟不上,以及扶贫项目资产底数不清、产权不明、管理不规范造成资产流失等问题。

16.帮扶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不健全、项目分红不发滞发、就业指导培训政策落实不力、虚报冒领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等问题。

(五)基层乡村治理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7.基层党员干部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腐败问题。

18.乡(镇)等通过虚增广告宣传费、会议费、食堂餐费等方式套取资金搞违规吃喝送礼,党员干部借征地拆迁之机大吃大喝,上级单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学校和村级组织违规吃喝,加重基层接待负担以及违规超标准接待造成餐饮浪费等问题,乡村基层干部酒驾醉驾、参与赌博等突出问题。

19.非法放贷、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和行业乱象,“村霸”等欺压群众、把持基层政权、侵占集体利益等问题,基层执法司法和行业监管人员失职失责、滥用职权、权力寻租等问题。

20.基层政权管理宽松软、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

21.基层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问题。

22.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和不正之风问题。

二、举报方式

1.电话:0797-3738583。

2.来信:安远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342100。

3.来访:安远县九龙路2号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

4.网络举报:请链接

http://jiangxi.12388.gov.cn/ganzhoushi/anyuanxian/,或关注“廉洁安远”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举报”进入监督举报专区。

三、不予受理的情况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如实举报,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县纪委县监委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中共安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远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