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备受社会关注。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殡葬领域管理,立足纪委监委“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着力整治殡葬领域乱象,以有力举措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殡葬领域市场秩序稳步向好,现将受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信访举报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受理范围
1.相关部门对殡葬服务企业捆绑强制消费、乱收费等监管不力,在殡葬服务管理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服务态度恶劣等问题;
2.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殡葬服务、中介服务以及丧葬服务用品销售中乱定价、乱收费等问题;
3.党员干部违规参与或从事公墓建设运营管理,从中谋取私利,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公墓收益,违规支出、发放福利等问题;
4.行业领导干部授意、纵容、默许亲属或身边工作人员违规参与殡葬服务获取非法利益问题;
5.殡葬服务管理单位和干部职工与社会“黑中介”利益勾结、暗箱操作,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收受红包、烟酒、回扣,接收各种名义的提成、吃请或充当“保护伞”等违纪违法问题;
6.公职人员、党员顶风违纪违规在公墓以外区域新建坟墓、新建“活人墓”、“豪华墓”,在殡葬设施引进、墓具安装等服务过程中收受“回扣”等问题;
7.公职人员、党员违反移风易俗相关规定和承诺,丧事大操大办,不火化遗体违规土葬,在公路等公共场所游棺、路祭以及办丧扰民等干扰公共秩序的治丧行为;
8.其他公职人员、党员收受红包、吃拿卡要等殡葬领域作风及腐败问题。
二、举报方式
1.电话:0797-3738583。
2.来信:安远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邮编:342100。
3.来访:安远县九龙路2号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
4. 网络举报:请链接
http://jiangxi.12388.gov.cn/ganzhoushi/anyuanxian/
或关注“廉洁安远”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举报”进入监督举报专区。
三、不予受理的情况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如实举报,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县纪委县监委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中共安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远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