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远县供销联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1日至5月1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供销联社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2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供销联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三大类33个主要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33个,占100%;需延期整改0个,占0%。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完成的整改项目(共33项)
1.关于“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未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列入学习‘第一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列入学习计划“第一议题”。二是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适时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
2.关于“个别班子成员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内容不了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组班子成员理论学习纳入了《安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对党组班子成员“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内容学习情况进行了测试。二是建立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推进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3.关于“未能有效推进“四位一体、两社融合”综合改革,党建带社建、村(居)社组建覆盖面只有8%,距上级要求的50%差距较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4个工作小组,由班子成员带队,分别对各乡(镇)开展“四位一体、两社融合”综合改革试点进行业务指导,二是4个工作小组,对各乡(镇)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定期督促检查,三是通过“安远供销”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总结先进示范点的经验做法,推动各乡(镇)互相学习、共同提高。截至9月上旬,全县共组建村供销合作社78个,覆盖面超过50%。
4.关于“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现代物流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有牌子,无实质内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统筹全国供销总社“新网工程”项目资金、村供销社入股资金,建成大型农机社会化服务平台——供销嘀嘀农机服务中心,配备农业机械设备160余台,截至8月底,已开展农田翻耕、插秧、果树病虫害防治等农机作业面积3万余亩。二是以全省推进“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建设为契机,与县内大型物流快递企业合作,并整合中通、韵达、极兔等快递企业,搭建了县有集配中心、乡(镇)有集配网点的供销集配体系,其中2家供销集配网点采取与供销便民超市合作共建的模式。
5.关于“关于“资产管理中心、农资公司等社属企业负债率较高,农资公司、电子商务公司主营业务基本停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县社监事会牵头,联合资产管理委员会、经营管理股组成工作组,对资产管理中心、农资公司、电子商务公司等社属企业负债、经营等情况进行全面盘点,摸清底数。二是进一步强化措施,推动农资公司、电子商务公司等社有企业开展经营业务,在农资经营、农产品销售等领域转型升级,培育新增长点。构建农资经营服务网络。搭建“生产厂商+配送网络+销售终端”的农资经营网络,通过直供直销、集采集配,减少农资销售环节、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由村供销社整合农户农资需求,以大单的农资需求与中农集团等农资生产厂家签订合作协议,获取质优价廉的农资进货渠道。目前已与中农集团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已拟定《经销合作合同》初稿,共同打造集采集配的县乡村三级农资经营网络。
6.关于“未按上级要求盘活资产,镇岗乡供销社办公大楼2020年至今无经营收入,二楼以上长期闲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镇岗供销社办公大楼经营场所收回,并于2022年4月25日进行了出租,租期1年。二是对镇岗乡原供销社主任予以辞退,重新选任一名懂经营、会管理的人员担任镇岗乡供销社主任。
7.关于“孔田供销社采购的一台大型农业机械长期闲置”问题。
整改情况:将孔田供销社采购的一台大型农业机械纳入供销嘀嘀农机服务中心平台,提高了农业机械使用效率。
8.关于“天心镇供销社部分仓库未出租,综合大楼3、4层长期闲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力度盘活天心供销社仓库,将剩余4个仓库进行出租。二是采取招商引资的方式,将综合大楼3、4层予以出租,目前已完成出租,并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
9.关于“2020年印发的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内容存在抄袭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做好书面检讨。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领导干部考核、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目标管理责任书等内容。三是落实党组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并明确1名分管领导具体抓意识形态工作。四是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突出问题,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专题会议。7月5日,县社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10.关于“2019年,下属农资公司把各项日常开销费用转为长期待摊费用,虚增公司利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农资公司存在的违规待摊费用、虚增利润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了销号台账,立行立改。二是进一步完善《安远县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制度》。
11.关于“孔田供销社2021年未将农机租金收入全部入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孔田供销社未入账收入按规定全部入账。二是举一反三,对所有实体化运营的基层社账目情况进行了自查,并规范建账,所有收支全部入账。
12.关于“2021年8月至10月,下属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挤占挪用富硒大米基地建设款用于其他支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系统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做出情况说明并杜绝再出现此类问题。二是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13.关于“2019年,未经审批,经销商赊欠下属农资公司肥料款10笔,至今未清收”问题。
整改情况:督促农资公司加大清收经销商赊欠肥料款进度,将欠款控制在合理范围。截至11月,已清收经销商赊欠肥料款9笔,剩余一笔杜桂发,由于其本人被处理了,无法收缴。
14.关于“下属农资公司综合大楼工程、市政景观工程均已完成审计,但未入固定资产账”问题。
整改情况:将已完成审计的农资公司综合大楼工程、市政景观工程,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入固定资产账。二是建立了社有企业固定资产台账,每季度对社有资产进行1次清查盘点,防止社有资产流失。
15.关于“监事会对社有资产监管不力,未正常开展监督管理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安远县供销联社监事会工作规则》,建立专项检查、审计、调查研究等制度,确保监事会运行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落实党组每季度听取1次监事会工作报告支队,重点听取监督、审计、建言献策等工作情况。
16.关于“存在超标准接待、“吃公函”等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实,2021年9月1日接待客商时存在超标准接待现象。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做好书面检讨。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对机关超标准接待、“吃公函”等现象进行了全面核查,并立行立改。三是进一步完善《安远县供销联社公务接待制度》和《安远县供销联社机关财务制度》,对超标准接待、“吃公函”等违反规定的公务接待一律不予报销,从管理上杜绝公务接待不规范现象。
17.关于“2020年1月,以脱贫攻坚、学习强国、拆迁工作、考勤打卡名义发放绩效”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实,2019年7月—12月,县供销联社将干部职工绩效工资拿出来进行考核,并以脱贫攻坚、学习强国、拆迁工作、考勤打卡名义发放。一是进一步规范绩效考核,建立健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二是定期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加班费等清理整改工作,建立发放津补贴和加班费负面清单,杜绝以任何名义、方式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加班费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8.关于“无加班审批单和加班事由发放加班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无加班审批单和加班事由发放的加班费按有关规定补齐手续。二是建立《安远县供销联社机关财务制度》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关财务管理。
19.关于“存在超标准、手续不齐全报支差旅费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超标准报支的差旅费收回并清退,并按有关规定责令整改。二是建立健全公务差旅审批管理制度,加强公务出差的审批管理,要求公务出差必须提前开具差旅审批单,没有附齐相关审批手续的单据不予报销。
20.关于“无出差审批单和会议通知报支差旅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安远县供销联社差旅费报支制度》,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支行为。二是对无出差审批单和会议通知报支差旅费,不予报销。
21.关于“2020年7月,供销社两名干部在天心镇供销社报支下乡差旅费及油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违规报支的差旅费收回并清退。二是建立健全《安远县供销联社下乡补助报支制度》,进一步规范下乡补助报支行为。
22.关于“仅凭完税发票,未附合同、预结算清单、验收报告等材料列支零星工程维修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对不符合程序、材料不齐全列支零星工程维修费的问题,补齐相关手续和材料。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成立财务审核小组,每月对项目实施单位的报账凭证及相关手续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单据拒绝入账。
23.关于“采购文件柜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做出情况说明。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24.关于“党员活动室只悬挂牌子,室内堆满杂物,无法正常开展党员文化活动”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党建“三化”建设要求,充实完善党员活动室硬件设施,为党员文化活动提供良好场所。
25.关于“党员大会及支委会会议记录代签现象比较普遍,存在不懂党务的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的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对无理由不参加党员大会及支委会、找人代签会议记录的党员干部,严肃批评教育。二是严肃机关支部党员大会纪律,不符合人数过半要求一律不得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三是建立《安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务干部信息表》,指定专职党务干部负责会议记录,杜绝再出现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问题。四是组织党务干部进行党建知识培训,提高党务干部业务水平。
26.关于“班子成员未与下属干部开展谈心谈话”问题。
整改情况:8月,组织班子成员与下属干部开展了一次坦诚交流的谈心谈话。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谈心谈话。
27.关于“一名班子成员于2019、2020年先后2次酒驾并被交管部门处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做好书面检讨。二是召开党员干部酒驾问题警示教育专题会,从思想上杜绝酒驾现象。三是党组织负责人在干部职工会上经常性提醒杜绝酒驾现象。四是全体干部职工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
28.关于“未及时运用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开展教育,认真剖析,警钟长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季度召开1次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学习会,在以案示警中受警醒、明法纪。6月1日,县社召开党员干部酒驾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学习会。二是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月20日,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
29.关于“上班作风纪律较松弛,在一次随机抽查到岗到位情况时发现6人迟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6名迟到干部职工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做好书面检讨,并列入年终干部考核依据。二是进一步完善县供销联社机关《干部考勤制度》和《干部日常管理制度》,将干部平时考勤、上班纪律等情况列入年终考核。
30.关于“没有严格按民主推荐、全面考察、集体讨论、任前公示等程序选人用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按民主推荐、全面考察、集体讨论、任前公示等程序选人用人。二是建立选人用人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作为选拔重要干部的重要依据。
31.关于“供销联社机关干部亲属在烟花爆竹中心任职,农资公司管理人员亲属在子公司任职”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不合规定担任烟花爆竹中心负责人、烟花爆竹中心仓库管理员、农资公司子公司负责人等3名人员按照相关程序予以辞退。二是烟花爆竹中心经请示县政府并已批复通过对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第三方经营管理该中心;农资公司子公司因长期未运营,农资公司已提交报告申请注销,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同意进行工商注销。三是对系统内任人唯亲现象进行全面排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2.关于“上一届县委巡察反馈的供销综合改革进展缓慢、对社属企业监管不力、违规发放津补贴、选人用人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上一届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再强调再部署,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对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再次全面彻底整改。二是对上一届县委巡察组反馈的对供销综合改革进展缓慢、对社属企业监管不力、违规发放津补贴、选人用人不规范等问题,建立销号台账,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33.关于“上一届县委第四轮巡察指出违规使用公车问题,该辆公车挂靠在资产经营管理中心继续使用,至今仍未整改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于2016年7月已购入该车辆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二是严格按照公车使用管理规定,规范使用公车,杜绝再出现此类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县供销联社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县委的工作要求还有所差距,尤其是受疫情影响及经营方面人才匮乏等方面因素影响,还存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进度偏慢,供销组织体系依然较为薄弱,社有企业经营能力不强,服务供给跟不上农业农村发展需要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举措,进一步提高整改思想认识、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激发长效发展活力,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党的建设和供销合作社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提高整改思想认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统一思想、指导实践,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为发展理念、工作举措、实际成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巩固扩大已整改问题成效,抓好未完成整改问题的整改落实,把全面完成所有问题整改任务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好。
(二)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抓整改落实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抓好整改、抓好落实,持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对整改后发现的新问题“再深挖”,对整改效果不彻底的问题“再整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进一步激发长效发展活力。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做好结合文章,一手抓整改落实,一手抓工作推进,推动巡察成果的转化运用。自觉把巡察结果与供销改革业务、平时工作融为一体,以巡察整改推动思路提升、以巡察整改推动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推动作风改良,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要坚持以巡察整改促事业发展的思想,主动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在推动党建带社建“四位一体、两社融合”综合改革、粮食安全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中,倾情投入、示范争先,为“融入湾区发展,精雕东江翡翠”贡献供销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7-3735588;电子邮箱:ayxgxs373273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