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12月5日,赣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8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崇义县原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冯祖仁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破坏市场公平秩序等问题。2008年至2020年,冯祖仁任崇义县城市建设和旅游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崇义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为多名工程项目承建商在项目招投标、质量监管、项目验收、资金拨付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并从中非法收受财物97万元。2017年至2020年,冯祖仁先后收受多名工程项目承建商所送礼金计1.7万元及金手镯、香烟、白酒等礼品,并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冯祖仁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冯祖仁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寻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原副局长、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原主任陈洪林违规插手广电项目合同,破坏市场公平秩序等问题。2015年至2022年,陈洪林任寻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为江西某广电贸易有限公司、江西某影视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在合同签订、项目验收及款项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两家公司所送的现金共计28万元。陈洪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陈洪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宁都县田头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项目办原主任周华荣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破坏市场公平秩序问题。2012年至2022年,周华荣任宁都县田头镇扶贫办主任、经管站站长、社会事务办公室项目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招标代理公司、建筑公司承揽工程项目以及工程项目验收、资金拨付方面提供帮助,并从中非法收受财物31万元。周华荣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周华荣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犹县粮油收储公司违规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标,破坏市场公平秩序问题。2020年7月、2021年1月,上犹县粮油收储公司借“集体决策”名义,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决定同意将县粮油收储公司仓库扩建项目拆分成土建工程、装饰安装及防水工程、门窗及设备安装工程等3个项目,并把土建工程、装饰安装及防水工程直接指定给定南县某建设安装有限公司承建,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时任上犹县粮油收储公司经理刘斌鸿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刘斌鸿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刘斌鸿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十级职员,相关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经开区分局市容公用岗负责人康惠等人利用审批许可、执法监管权力,“吃拿卡要”问题。2021年11月29日,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经开区分局市容公用岗负责人康惠、干部张秀任及湖边镇政府环境整治办负责人张辉、黄金岭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黄剑峰等4人,利用手中审批许可、执法监管权力的影响,要求赣州某环境公司老板报销他们在章贡区某KTV唱歌、喝酒并安排有偿陪侍所产生的费用约6000元。之后,该公司老板报销了上述费用。此外,康惠等人还违规接受该公司老板安排的宴请。2022年9月,康惠、黄剑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秀任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张辉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大余县教科体党工委原委员刘运富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2021年8月,刘运富任大余县教科体党工委委员期间,违反规定以其亲属名义开办经营酒庄,且在经营期间,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力,向县教科体系统内10余所学校推销红酒,违规获利。刘运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9月,刘运富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低岗位等级,相关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赣州市坞埠中学总务处主任肖志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加重企业负担问题。2018年下半年,肖志任赣州市坞埠中学总务处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向学校食堂食材配送商借款2万元归个人使用,经该配送商多次催还均无果。直至2021年11月,在组织进行初核后,肖志才将2万元借款予以归还,但未支付利息,造成不良影响。肖志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2年10月,肖志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定南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叶政华落实惠企政策不力问题。2018年,定南县某农业有限公司被评为2018年度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可享受一次性补助10万元。叶政华在负责组织相关企业申报过程中,工作作风漂浮,未组织指导好该农业公司进行申报,也未跟踪落实好该农业公司惠企补助资金申报情况,导致该农业公司未能获得10万元惠企补助资金,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8月,叶政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通报指出,上述8起典型问题,有的利用手中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等活动,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搞利益交换、权钱交易;有的“靠企吃企”,大肆收受好处、“吃拿卡要”;有的利用职务影响推销商品谋利,或向企业借款,加重企业负担;有的漠视企业利益,贯彻执行惠企政策打折扣,等等。这些问题严重破坏正常市场秩序、损害营商环境,必须坚决严肃查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争当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者、实践者、推动者。
通报强调,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举全市之力全面营造比肩大湾区的营商环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全面领会、准确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扛牢压实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抓好党员干部常态化、长效化教育管理监督,敢于问责、善于问责,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力打造企业办事不用求人、依法依规、便捷高效、暖心爽心营商环境,打响“干就赣好”品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紧盯困扰市场主体发展过程中的堵点、痛点、难点,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监督,既对政策落实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精准追责问责,又深挖细查“官商勾结”、搞利益交换、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滥用权力“吃拿卡要”、违规借贷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以监督执纪“硬约束”护航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有力有效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落地。(淦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