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城市社区党工委、管委会,县委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通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版石分局副局长李志明因不正确执法受到问责。2015年10月,时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布分局副局长李志明在带队开展食品安全例行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张某福经营的超市销售的大米无进口票证、生产日期等违法问题,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情况,之后,李志明在未履行立案、调查、处罚决定等程序的情况下,通知张某福缴纳罚款0.2万元。2021年10月,县监察委员会给予李志明政务警告处分。
塘村乡水利站站长、劳保所所长、退役军人事务站副站长肖念有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2月,塘村乡三联村原支部书记肖念有负责村级财务工作,在无法发放依据的情况下,以“燃油费”“手机费”等名义,违规向村干部发放津补贴0.828万元,肖念有本人领取0.276万元。肖念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6月,县纪委给予肖念有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上交县财政。
孔田镇新塘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小林违规收取村民“红包”问题。2016年,时任新塘村党支部书记李小林明知一户村民不符合建房补助的情况下,在收取村民赠送的0.2万元“红包”后就将其建房补助材料向上级报送,后因村民不符补助条件未获得建房补助要求李小林退钱的情况下,李小林仍未将收受的“红包”退还给村民。2021年7月,孔田镇纪委给予李小林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上交县财政。
浮槎乡槎江村原党支部书记赖传淦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底,赖传淦与时任村干部赖世荣等人商议,以发放年终福利的名义违规发放补助共计1.2万元,其中赖传淦和赖世荣分别领取0.4万元。此外,赖传淦和赖世荣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0月,县纪委分别给予赖传淦、赖世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上交县财政。
以上案例,有的工作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乱作为;有的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仍旧无动于衷、违规违纪。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不断自律自省自警。
年终和元旦将至,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要紧盯应急值守、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森林防火、便民服务等关键领域,加强工作统筹部署和预防提醒,强化责任落实和工作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结合深化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规范执行公务接待公函制度,“一把手”和其他班子成员既要示范带头执行制度,又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加强公务(商务)接待等经费使用情况的审批监管,不能当“甩手掌柜”。
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要会同财政、商务、审计等部门加强对各乡(镇)、各单位执行公务(商务)接待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审查审计;同时财政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公车运行维护等其他“三公经费”和各类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坚决防止“按下葫芦起瓢”。
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加强对所在乡镇和监督部门公务(商务)接待等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对2021年7月2日之后凡来访单位公函(或电话记录等)、接待审批单、消费明细清单等凭证不齐全、不清晰、不真实的,一律不得报销相关接待费用,凡违反规定报销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务(商务)接待、公车运行维护、广告宣传牌(栏)制作、购置办公用品等财务支出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存在的问题。
中共安远县纪委 安远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