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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草案

文章来源: 安远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8日 19: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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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草案

   

第一部分 安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安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安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安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是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发现违纪问题,负责初步核实。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命程序,决定和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构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负责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命程序做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决定;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草拟有关地方性政策规章。

8、会同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及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考察和审核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选;协助组织部门审核县直部门(单位)和乡(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人选的提拔任用;提出和考察审核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派驻机构纪检组长(书记)和纪工委(监察分局)科级干部以及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人选;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安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数83人,其中:行政编制78人、全额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数79人,其中:在职人数74人,包括行政人员69人、全额事业补助5人;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 安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安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

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单位收入预算总额2802.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69.91万元,主要原因是绩效考核奖列入预算,办案、巡查非税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4.8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4.03%;其他收入1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3.66%;上年结转67.3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2.4%。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2802.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69.91万元,主要原因是办案费用支出增加较多和采购支出预算增加。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11.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9.67%,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54.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6.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90.3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0.33%,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70.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万元、基本建设项目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80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25.9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93.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2.92%;住房保障支出59.4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2.12%;卫生健康支出34.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25%。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2634.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68.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绩效列入预算,办案费用支出预算增加,占支出预算总额94.03%。

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58.5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3.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11%;住房保障支出59.4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26%;卫生健康支出34.9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33%。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56.1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72万元,增长1.4%。

包括办公费30万元、印刷费10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41万元、福利费27.04万元、培训费10万元、水电费3万元、工会经费42万元、公务接待费11.56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2.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8万元。

(七)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本部门没有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情况说明

   1非税成本性项目

(1)项目概述

为了弥补财政拨款预算经费不足,维持正常工作运行,保障我县纪检、监察事业的健康发展。

(2)立项依据

        2023年预算按排。

(3)实施主体

   安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4)实施方案

   2023年预算批复。

(5)年度预算安排

   预算总额1465.57万元,其中:2023年度预算1423万元,上年结转42.57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和指标值,见绩效目标表。

2、巡视巡查工作项目

(1)项目概述

为了保障我县巡视巡查工作经费,保证巡查工作正常运行,促进我县巡视巡查事业健康发展。

(2)立项依据

        2023年预算按排。

(3)实施主体

   安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4)实施方案

   2023年预算批复。

(5)年度预算安排

   预算总额10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和指标值,见绩效目标表。

3、其他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

为了规范单位其他收入单位资金管理,保障单位资金正常支付,保障我县纪检、监察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

        2023年预算按排。

(3)实施主体

   安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4)实施方案

   2023年预算批复。

(5)年度预算安排

   预算总额10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和指标值,见绩效目标表。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安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6.1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费11.5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有关规定,加强公务车管理,减少公务出行。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年内没有公车采购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安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