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委巡察办
(二)县委第一巡察组
(三)县委第二巡察组
(四)县委第三巡察组
县委巡察机构职责简介
(一)县委巡察办。贯彻落实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负责对上级巡视巡察机构、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及巡视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办,督促检查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负责与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的日常联络工作,办理上级巡视巡察机构、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第一至第三县委巡察组。具体组织实施巡察工作,
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情况,负责巡视巡察整改督办,参加并指导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满意度测评,办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