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远县纪委与安远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机构设置如下:
一、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室(干部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
二、下属事业单位:县纪委信息中心;
三、派驻机构: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四、其他管理机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委第三巡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