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17日至4月17日,安远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巡察组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成员单位党组织进行了专项巡察。2023年5月29日,安远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巡察组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成员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巡察组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成员单位党组织反馈的问题,各单位均已整改完成。其中,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的15个主要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15个,整改完成率100%;县财政局党组的3个主要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3个,整改完成率100%;县审计局党组的2个主要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2个,整改完成率100%;县自然资源局党组的2个主要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2个,整改完成率100%;县水利局党组的2个主要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2个,整改完成率100%;县发改委党组的2个主要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2个,整改完成率100%;县旅发集团党支部的11个主要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11个,整改完成率100%;县城投集团党委的6个主要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6个,整改完成率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6月份以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及各党支部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省、市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关会议要求和文件精神共5次。县高标办从6月份以来,定期组织业主单位、勘测设计单位、竣工测量单位、单项工程验收单位等开展了4次以上的勘测设计培训、竣工测量培训及单项工程验收培训。
2.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8日组织设计单位、业主单位开展了初步设计培训,就2023年高标田项目开展选址、征求意见、工程布置等进行了业务培训;二是2023年8月21日组织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单项工程验收单位、竣工测量单位等开展单项工程验收技术培训。三是在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因地制宜加入了更多的田间道、机耕桥等建设工程设计,在严格落实省办要求的“三进三出”征求意见的同时,开展土地平整设计,杜绝单线工程。四是在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时,严格落实工程亩均投资,确保亩均投资符合标准要求。
3.关于“落实上级专项整治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8月25日已印发《安远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实施细则》,8月11日已印发《关于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联系制度》,各项整改措施贴合实际,“百日行动”和排查整改活动有序推进,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按文件贯彻执行。
4.关于“统筹协调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按省、市高标办要求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安远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及挂点联系制度的通知》,并将成员单位扩大至10个成员单位,并于6月27日、8月8日召集成员单位参与项目建设各项工作决策,形成了成员单位讨论过会制度,形成了全过程监管合力,下一步将要求各成员单位加大全过程项目建设参与力度。
5.关于“人员保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巡察整改前,县高标办人员仅有4名工作人员,其中有2名为临聘人员;巡察整改后,人员增加至7名,且全部都为在编在岗人员。
6.关于“制度建设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出台《高标准农田建设初步设计指导意见》、《成员单位挂点联系制度》、《单项工程验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同时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管理细则》,在日常工作开展时将严格按文件落实。
7.关于“成员单位责任落实打折扣”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在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单项工程验收时已聘请第三方,并组建3个单项工程验收小组,对已完工的工程开展全面验收,严格对质量和数量把关,确保单项工程验收落到实处。
8.关于“工作不够严实深细”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转变思想,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培训。2023年8月8日县高标办组织设计单位、业主单位等,就2023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相关政策、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开展选址、征求意见、工程布置等进行了培训;2023年8月21日组织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单项工程验收单位、竣工测量单位等开展单项工程验收技术培训。二是强化过程监督。县高标办通过实地督查、每周调度等多种形式,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确保每一环节责任到人、落实到岗。
9.关于“不作为现象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局党组会已对干部作风建设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学习,下发个人正面、负面清单,落实到每一个党员干部,要求党员干部认真填写,列出逐条整改计划。对党员干部加强日常考核,每周公布考核情况。分管领导加强日常监管,时常调度,明察暗访,确保党员干部想干事、真干事、干实事。
10.关于“项目前期调研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制定《安远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实施细则》,要求设计单位在开展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工作时,严格落实“三进三出”制度,充分征求乡、村农户意见,因地制宜设计施工方案,切实提高干部群众满意度。
11.关于“解决群众诉求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建立来访群众登记台账,并对来访的事件全过程跟进处理,直到问题解决为止,截至目前,已登记并解决了5次来访群众记录。同时要求各乡镇收集上报各村存在的项目工程问题,县高标办收集汇总、实地核实、申报工程、批复乡镇,要求乡镇将批复中的项目工程问题及时修复,助力春耕生产。
12.关于“后期管护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县高标办已印发并完善《安远县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实施方案》,明确了管护范围、标准、主体、责任及资金。在省市高标办的工作部署下,全县各乡镇已全面开展建后管护工作,对堵塞的沟渠及时清淤,对损毁的工程及时上报,获批后修复。县高标办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督促乡镇开展建后管护工作;同时积极探索创新新的管护模式,确保高标准农田建好管好。
13.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局财务已安排专人管理专项资金,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14.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使用不够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制定《安远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在以后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上将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同时加强过程监管与审批,确保专款专用。
15.关于“设计变更履行程序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项目最终审计结算已在县级会议上通过,会议决定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安远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初步设计实施细则》实施,对需变更的项目确保变更程序履行到位。
(二)县财政局党组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2.关于“成员单位责任落实打折扣”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3.关于“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单位已将超标准列支的前期费用缴回县财政;二是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日常资金拨付监管。
(三)县审计局党组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内容纳入6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月党组理论中心组进行了专题学习,参会党组成员均结合审计工作作了交流发言,确保了学习质效,提升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对审计工作的实践指导作用。
2.关于“成员单位责任落实打折扣”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在《安远县审计局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审委办发〔2023〕1号)中,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列入重点审计监督范围,并组织审计力量开展我县高标准农田领域相关审计工作。2023年6月16日以来,对安远县2021年至2022年度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对2021年至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现场管理和后期维护情况进行了审计。2023年7月30日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发现问题2个,提出审计建议2个,为进一步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水平提供了审计助力。
(四)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学深悟透耕地保护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实质内涵。目前,已按要求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家粮食安全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常态化学习。
2.关于“成员单位责任落实打折扣”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目前,对已落实耕种的地块报备入库中,对无法整改地块申请了核减,其余2019年以来高标农田新增耕地已全部整改到位。
(五)县水利局党组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学习计划,明确了具体学习内容和要求,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由局各党组成员组织各工作组长或全体干部职工每月开展1-2次专题学习。二是专题学习省、市、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文件,积极与农业农村部门沟通协调,同时研究部署灌区渠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衔接,县水利局积极作为,主动履职,主动参与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设计、施工、验收、修复、整改等多个重点环节配合支持工作,强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理,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2.关于“成员单位责任落实打折扣”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作为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牵头单位,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与各成员单位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县情实际,和成员单位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了改革“四项机制”,秉承着“经常养护、随时维修、养重于修、修重于抢”的原则,推行了农田水利设施物业化维养“四个一”模式,确保日养维养措施常态化,打造了安远物业化管理模式,同时,将完善农田水利设施物业化维养模式及水费征收作为下一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重点,将水费收取从无法收取到能收取,再到足额收取,确保农田水利设施长久运行,保障粮食安全生产。
(六)县发改委党组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重要讲话精神。6月份以来,通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会、党员干部会等形式,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强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理。二是开展委领导班子带头领学,将学习纳入常态化工作机制。委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切实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把推进学习高标准农田建设理论和政策常态化、制度化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召开1次党组会,专题分析当前高标准农田整改工作开展的情况和形势,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我委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关于“成员单位责任落实打折扣”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严格审批,按规定审批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推行容缺审批+承诺制,实行先受理、后补缺,加快审批效率。6月份以来,受理“容缺审批+承诺制”3个项目。二是制定出台《安远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评审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优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评审咨询工作。6月份以来,将达到评审的3个项目委托评审机构,组织专家按程序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进行评审。
(七)县旅发集团党支部
1.关于“资金配套政策落实不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召开了党支部会议,要求提思想认识,杜绝类似“因安远属丘陵地带,不宜平整,高标资金已满足灌溉排水等工程设施,无需再落实配套资金”的观念。今后将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凡是要求配套资金的项目,我集团将坚决执行配套到位。
2.关于“成员单位责任落实打折扣”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集团《工程管理制度》,对各项目加强日常巡检,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 2次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后,及时纠正施工、监理工作的错误行为,并监督其执行情况,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现场巡检情况,不定期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日常工作进行检查;二是对2021年高标准农田项目9个标段进行全面摸排,共计10处存在质量问题已进行整改。三是已要求各子公司加强与招投标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在项目实施管理中了解并掌握关键人员考勤情况,转包分包情况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制止,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情况。
3.关于“工作不够严实深细”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对未在参建三方工程量确认书签字、签署意见的相关责任人唐志豪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开展了两次对所有工程管理人员的工程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在项目管理时必须严格遵守《工程管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
4.关于“不作为现象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对原项目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扣除一个月考核工资,要求其在后续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职;二是召开项目管理培训,提高全公司员工业务水平、履职能力、责任感;三是函告了县高标办,要求对负责塘村片区的监理公司进行相关处罚,并在今后项目管理中将严格对监理单位进行不定期检查,若未到岗,则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关于“招标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对所有项目作业单位选取程序进行排查,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目前未发现有其他类似问题;二是对项目涉及的2名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要求今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深化安远县政府采购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及《安旅集字〔2023〕21号》《安旅集字〔2023〕22号》规定做好相关单位的选取工作。
6.关于“招投标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对公司员工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要求熟悉掌握业务知识,并明确岗位职责;二是对涉及项目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罚;三是要求今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深化安远县政府采购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及《安旅集字〔2023〕21号》《安旅集字〔2023〕22号》文件精神等相关文件规定做好相关单位的选取工作。
7.关于“项目实施不够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1年高标塘村片四新建的水陂做好整改工作,确保水陂能够发挥效益;二是对2021年高标塘村片三无下田板的位置进行重新浇筑下田板;三是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了相关业务知识培训,要求熟悉掌握业务知识,今后的项目充分征求乡(镇)村干部及当地人民群众意见,以及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设计变更,做到项目有利于民,有益于民,确保民生工程发挥效用;四是严格执行《工程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五是对项目负责人进行了处罚。
8.关于“项目管理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业务培训,提高项目负责人的业务水平,加强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管理,并要求严格按照《工程管理制度》执行;二是今后项目将严格按照设计图施工,若有变更则严格履行设计变更程序后再进行实施;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罚。
9.关于“工程质量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1年所实施的高标准农田进行全面摸排,发现部分沟渠底板掏空、田埂坍塌、沟渠边墙未回填造成积水严重等,截至到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通过业务培训,集团工程部要求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并强化质量监管;三是对2021年高标三百山镇虎岗村打鼓崇地块砂浆粉刷问题,经与政府及村书记沟通后,商议进行埋设管道,目前管道已埋设,已确保能灌溉良田;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罚。
10.关于“项目验收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实施2019年高标浮槎乡的施工单位已退还工程款;二是对参与验收人员进行了处罚;三是要求项目负责人认真到现场核对2020、2021年高标结算工程量,确保工程量真实性。
11.关于“申报项目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召开了党支部会议,核减东江水利公司业绩。
(八)县城投集团党委
1.关于“资金配套政策落实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上级政府的要求和标准配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安远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的要求,制定建安工程概算。
2.关于“成员单位责任落实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监理和施工方的监管,由集团工程部组织人员不定期抽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到施工现场指导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发现问题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抓好整改,严把工程质量关;二是对工程款的支付严格把关,出现质量问题的高标准农田项目需整改验收完成方可结算工程款;三是严格执行《安远县城投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安远县城投集团建设项目督查制度》,严查转包、分包问题,一经发现,按照相关规定对施工方、监理方和相关责任人进行惩处。
3.关于“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资料进行全面自查,未发现其他存在未签字、未签署意见等类似问题;二是对未在参建三方工程量确认书签字、签署意见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4.关于“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严格按照“单个标段工程投资估算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的规定划分11个标段,每个标段均在1000万元以内;二是加强培训,邀请县农业农村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人员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5.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在建高标农田建设项目的监管,由业主单位城乡公司组织人员定期到施工现场检查工程质量,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标;二是制定完善了《安远县城投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安远县城投集团建设项目督查制度》,并严格执行。
6.关于“工程量核算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核算天心镇心怀村项目的工程量,核减施工方工程款;二是对天心镇心怀村项目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规范建设和严格管理并重。
落实严格的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及制度执行,加大宣传力度,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三进三出”,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实现高质量建设、高效率管理、高水平利用。
(二)坚持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
处理好“建”和“管”的关系。规范建设、科学管护,发挥长期效益。建立高标准农田遥感监测信息化平台,实现5G+工程质量+建后管护与保险相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推动工程建设与管护迈向数字化、智慧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7-3728336;电子邮箱:aygbznt@163.com。
中共安远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4年1月23日